極目新聞記者 丁偉
近日,一貨車司機在甘肅境內丟失390斤銀磚一事引發(fā)關注。9月17日,極目新聞記者從當事司機和物流公司處了解到,遺失的銀磚共13塊,總價值超百萬,目前已經報警,警方正在全力尋找。物流公司負責人介紹,這批銀磚沒有保險,若無法找回,損失將由貨車司機和公司共同承擔。當事司機稱,其家中上有老下有小,如果銀磚找不回來,家中完全無法承擔。
銀磚(受訪人提供)
湖北今天律師事務所張志健律師認為,銀磚價值較高,撿拾者應當主動聯(lián)系公安機關歸還,否則系無權占有行為,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。
“撿到銀磚不歸還,可能涉嫌違法不當?shù)美?。”北京中倫文德(長沙)律師事務所律師龍騰在接受采訪時表示,根據(jù)我國刑法,將他人的遺忘物非法占為己有,數(shù)額較大且拒不交出的,可能構成侵占罪。
另外,張志健律師還提到,如果當事貨車司機是物流公司員工,受物流公司指派進行運輸,則司機系履行職務行為,應當由物流公司基于合同關系向貨主承擔賠償責任。如果司機在運輸過程中存在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行為,物流公司在承擔賠償責任之后,可以基于勞動合同約定及法律規(guī)定向司機進行追償,司機承擔賠償責任的多少應當與其過錯程度相符合。